广州雨旸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优秀学员奖学金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从2002年开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为贯彻广州雨旸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结合雨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结构及考评计发办法做出了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雨旸学生。
第四条 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的评选必须坚持规范管理、依章办事、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雨旸负责实施,各高校学生代理密切配合。
第二章 评选名额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每期评选前十五名,每人奖金五十元。
第七条 雨旸优秀学员奖金评选的对象为本雨旸学员且品学兼优、成绩突出者。 第八条 被提名参加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遵守雨旸的规章制度,没有缺课记录,上课表现积极;
(三)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及技能考试总分前十五名者。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雨旸于每期培训班学员成绩公布后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布置。
第十条 成立雨旸的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雨旸负责老师当任,副组长由雨旸学生主管及该期班长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各高校学生代表及学员代表。
第十一条 雨旸优秀学员奖学金的评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 申请。凡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者,均可提出参与奖学金评选的申请,并需向雨旸上交优秀学员奖学金申请表。
(二) 审核与筛选。雨旸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筛选,并按照择优评选的原则提出候选人名单。
(三)评定。雨旸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评议,优秀学员奖学金获奖人选。
(四)公示。雨旸通过书面和雨旸网页发布等形式,将优秀学员奖学金获奖人选公示有疑异者可在五天内提出。
(五)批准及奖学金发放。对公示合格人选,雨旸将在公示后一个月内对获奖学员颁发奖学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广州雨旸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起试行。
17年金牌培训 广州雨旸教育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